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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博士招考风波,“递补的他们”是怎么出现的 | 新京报快评

公羽 新京报评论
2024-08-09
越是突出“自主”的招考形式,就越需要拥有权力的人“自律”。

▲资料图:西北大学。图/西北大学微信公众号

 | 公羽

据媒体报道,5月27日,一名自称参加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网友在互联网发布举报,称在该校地理学博士录取工作中,7名先前无报名材料公示、无考试成绩公示、无面试考试的硕博连读生进入录取递补名单。在5月23日该学院发布的录取名单中,这7名硕博连读生已经有3名被确定拟录取。学院回应称正在全力调查,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处理。


在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和统一考试成绩两轮公示中都没有出现过的考生,最终却能堂而皇之地进入拟录取名单,不论是无心之失,还是人为所致,都会让人觉得难以接受。近几年被曝光的、涉及博士招生的丑闻事件不在少数,也给有关部门提了个醒:现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可能还存在疏漏之处。


过去几年,一些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陆续取消统一考试,“申请—考核”制成为大趋势。这一制度从诞生之初,社会评价就呈明显的两极分化之势:支持的人认为这样更符合学术选拔和培养的规律,“选择更适合的人去读博士”;反对者则认为此举很可能让博士选拨沦为人情交易,加剧学术近亲繁殖的乱象。


为了消除这些潜在的风险,多数学校都在实际操作中增加了不少硬性规定,以保证选拔流程的公平公正。就以深陷舆论风波的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为例,在其《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中就明确说明,专家要对包含硕博连读考生以及“申请—审核”制考生在内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方能进入综合考察。此外,《方案》对笔面试流程、评分与录取细则等都给出了详尽的解释。


只不过,当前“申请—考核”制方案并没有公布材料审核入围的标准,也很少明确导师自主裁量权的边界,使得院系和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录中的权力被无限放大,也留了很多可以动“歪心思”的灰色地带。一些学院和导师,出于对本校优质生源的爱惜和保护,在情感和操作上就会有所倾斜,这也导致一些出身和背景不太好的申请者常常吃“哑巴亏”,稀里糊涂就被淘汰了。


一面是持续增长的博士申请人群体,一面是不断推出的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等自主招录模式,留给一般申请者的机会越来越少,也不怪大家都拿着显微镜去看高校招录的各个环节。既然“自主招收”的大趋势无法逆转,眼下就更需要教育部门用“严格审查”和“严肃流程”来回应社会的关切。


比如,去年刚刚全面转向“申请-考核”制招生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不少学院的博士招生实施方案中都明确写到“招考过程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特别对于本单位职工,不得因为考生是科研团队成员而有额外优惠政策或特殊处理”,一旦发现,“对违规违纪的导师,将取消其招生资格,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要求其1-3年之内不得报考学校博士研究生。”这对导师和考生,都有足够的威慑力。


说到底,越是突出“自主”的招考形式,就越需要拥有权力的人“自律”,必要时,更应有明确的条例规定来协助“他律”。在涉及人才选拔这样的大事情上,教育部门多一些规范的意识和审慎的态度,总是有益的。


撰稿 / 公羽(学者)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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